关于做好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412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依法保障学生权益、确保教育公平、维护高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4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1.2024年录取新生(含3+2转段、专升本录取类型学生)。

2.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学生,入学后要纳入新生复查范围。

二、复查内容

新生报到期间,二级学院新生资格审查人员(辅导员)在报到点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进行查验,结合新生报到现场采集的照片,通过迎新系统进行初步审核。请各二级学院完成2024级专科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和《2024级专升本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复查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1.身份信息核查:将新生本人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考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录取名册、高考准考证等材料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姓名、相貌、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习简历等信息,排查不相符情况,严防冒名顶替入学情形。

2.人像比对技术复查:学院已于开学报到时统一组织新生进行电子图像采集,采集的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身份证照片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因特殊情况入学晚的新生,请二级学院督促其尽快完成电子图像采集。比对不合格的名单将在学生完成电子图像采集后发给各学院,由专人进行人工审核并提交结论。

3.档案复查:组织新生填写入学登记表,同时与其高中档案(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检表、志愿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并逐一把入学登记表填写的笔迹与学生档案中的学生笔迹进行比对。入学登记表上的照片为新生报到现场采集的学生照片,不得使用高考报名照片。

3.身心健康复查:筛查新生身心健康情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确认其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4.专业测试复查:对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确认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具体工作方案由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研究制定。

5.前置学历复查:对专升本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在复查期间发现问题需及时通报情况。对于通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核后,发现有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行为,坚持长效追踪、倒查追责。

3.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新生在1030日前完成学籍信息自查工作,要求所有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及时查询本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实现新生自查率达到100%。学生本人查询确认必须在1030日前完成,各二级学院须在1031日前将错误情况汇总报学生处。

四、材料报送

1.二级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2024级专科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4级专升本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按照附件1修改名称)于92917点前提交至学生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邮箱xjxlgl@uta.edu.cn.

2.二级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统计表》(附件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101817点前提交至学生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邮箱xjxlgl@uta.edu.cn.

3.入学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院办档案室永久存档(本学期结束前),一份放入学生档案。


 附件1:2024级专科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xlsx

 附件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docx



学生处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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