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2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2024届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转递工作,根据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规范、高效完成工作。现将我2024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届全体毕业生档案在各学院集中整理封装,整理过程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原则,严禁出现错装漏装甚至丢失等情况。

二、毕业生档案归档范围

1.高中学籍档案与高校招生档案材料:主要有高中毕业登记表(学籍卡/学籍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含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等;

2.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登记表;

3.毕业生登记表;

4.毕业生成绩单(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实习成绩);

5.奖惩材料: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专项奖学金等评审证明材料);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及处理意见);

6.党、团组织材料:团组织材料主要是入团志愿书,党组织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正式党员)、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思想汇报、外调证明材料等;

7.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8.其他相关材料。

三、毕业生档案整理要求

1.归档材料应真实、完整,不得任意剔除或添加,不得错装、漏装。

2.归档材料需分类整理,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学院档案负责人员清点全院学生档案后,填写《2024XXXX学院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表》。

3.归档材料在装袋前要认真检查,并在学生档案袋的封面目录上分类统计、标记,不得涂改。

注意:根据人社部、教育部规定,自2023届毕业生开始,需严格按照毕业生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将其放在档案袋中,随档案材料一起密封。

四、毕业生档案移送

1.就业的或者暂时没找到工作的:档案直接寄回户籍地档案管理部门—人才交流中心。

考取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单位具有人事代理权限的,寄往就业单位。

2.升学毕业生:档案邮寄到升学院校。

 确定升学毕业生考入本科院校的毕业生依据本科院校档案邮寄要求填写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往单位地址、档案转寄单位邮编和联系电话。

注意:放弃升学的毕业生,就业去向不得填写升学,档案寄回原籍。

本校学生考取本校专升本成功的,档案留下来,统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学生处。

3.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邮寄信息,专升本录取邮寄信息填写《2024届毕业生邮寄档案信息统计表》,上报学生处,对接中国邮政EMS进行邮寄。

4.二级学院需将归档完毕的毕业生档案移交到学生处。移交材料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注意:二级学院需提供已签字盖章的2024XXXX学院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一式两份,各留一份。

五、毕业生档案电子扫描备案

 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进行毕业生档案电子档案扫描,一人一档,扫描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班级”命名)本学院留存,另外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学生处档案管理一份进行备份。

 联系人:古丽仙                  联系电话:0551-62650330



                                 学生处

                             2024619


附件1:xxxx学院2024届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表.xls

附件2: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doc

附件3:XXXX学院2024届毕业生邮寄档案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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