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团学组织:
根据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2022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工作指引》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将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1.截至2023年暑假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别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材料报送
1.《202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3.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部门反馈、PDF盖章扫描件);
4.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
5.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证件照1张,竖版高清电子版生活照2张;
6.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电子扫描件)。
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以“单位名称+2022年度自强之星申报”命名,于4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邮箱824461632@qq.com。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于4月10日前下班前报送至大学生服务中心404。
三、奖项设置
1.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
2.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3.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4.仅获评“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不发放奖学金。
四、有关要求
1.规范推选程序。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切实履行“班级(团支部)—院”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积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深入挖掘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的资格。
2.深化宣传引导。要依托新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本校自强之星先进典型。
3.强化示范引领。要做好对推选及获评“自强之星”人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做到持续用力,以学习自强事迹为牵引,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方式:0551--64689024
共青团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