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好党支部标准化品牌创建和示范创新工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不断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增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大力提升学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经研究决定在建党98周年之际,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各项部署、决定,紧抓作风建设不放松;团结进取,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中率先达标的党组织、创新品牌特色的党组织优先。 3.党组织中教职工党员素质优良、敬业好学,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学生党员品学兼优、力争上游,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能经常关心师生员工,切实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形象。 4.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5.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在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中成绩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政治思想好: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和党组织活动,组织观念强,党性强,作风正。 2.业务技能好: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工作成绩优异,带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业务熟练精通。 3.示范作用好:教工党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模范;学生党员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无挂科作弊和其他纪律处分,在发挥骨干作用方面表现优异。 4.以身作则好: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加强党性修养、思想道德修养和学术道德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综合表现好:近2年内无教学事故,年度评议党员、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严格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取得各种成绩,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政治信念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投身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等活动。 2.责任意识过硬:热爱党务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岗位职责履行好,在服务和推动所在部门中心工作上业绩突出。 3.党务能力过硬:倾向一线、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和推进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党务岗位上作用明显,党务工作业绩突出。 4.思想作风过硬: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党性强,作风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5.综合表现过硬:近2年内无教学事故,年度评议党员、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严格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分配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全校各党总支、党支部。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包括党委和纪委职能部门的党员,各级基层党组织委员(包括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各党政秘书、组织员等。 3.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包括在校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4.评选名额分配:本次将按全院基层组织数、在职教工党员总数、党务工作者数的一定比例进行评选。 (1)基层党组织名额: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其中党总支4个,党支部8个,各总支最多推荐1个党总支和1个党支部); (2)教职工优秀党员按教工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5%的比例评选(各总支按5%的比例,以四舍五入计算优秀指标,离退休党总支所属党支部每支部1名),共评选24名;学生优秀党员共评选12名(有学生的党总支各1名,有本科生的党总支再加1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共评选17名(除机关第一党总支推荐2名外,其余各总支推荐1名)。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时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参照以下几点进行评选: 1.在2018年度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结果未得到“好”等次的党组织不得推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本人不得推荐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党员。 2.在2018年度党支部目标考核结果未得到“好”等次的党支部不得推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本人不得推荐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党员。 3.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4.评选个人时,要向工作一线倾斜。预备党员不得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结果,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并进行公示后,报组织部。 (二)评选程序 1.自行评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照此次评选的基本条件,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自行评选本单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确定具体的推荐顺序。 2.名额上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推荐对象有关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充分听取各方面(包括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组织评审与现场汇报。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将由党委成员、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或主持工作副书记)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 由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制作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组现场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 4.表彰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后进行表彰,并在校内展示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四、关于评选推荐工作的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推荐指标,认真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2.营造氛围,学习典型 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规范材料,按时上报 请各二级党组织按程序评选,汇总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版附件2、3、4、5;打印表格请使用A4纸,表格中的姓名、单位名一律使用全称,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azyzzb@uta.edu.cn。 (2)各级党组织会议研究该工作的会议记录首页(包括开会研究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题等)复印件或拍照图片。 (3)各单位评选后公示结果的拍照图片。 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6月17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柳润泽。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doc附件2.申报推荐名单汇总表.doc附件3.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doc附件4.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附件5.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附件6.填表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