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学生团体组织管理办法》(草案)等事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0浏览次数:147

    4月19日,学院召开党委会,主要就省教育纪工委开展专题调研、学院《学生团体组织管理办法》(草案)、相关系部实训室建设等事项进行讨论研究。院党委书记亓四华主持会议。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孙敬华,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行,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蒋永忠参加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逐项进行讨论研究。关于学院《学生团体组织管理办法》(草案),会议认为,高校团学组织是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观念的有效平台,是学院与学生之间重要的纽带和沟通的桥梁。加强团学组织建设,对促进学院学生团体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议在认真听取学院团委负责人关于《学生团体组织管理办法》(草案)相关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就上述(草案)内容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并提出具体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会议原则通过该(草案)。
  纪委书记蒋永忠与会传达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认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学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会议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文件要求,就近年来学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法、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不足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就学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深入、细致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及时上报。
  会议在认真听取建筑工程系负责人关于新建“3D打印实训室”、“仿真模拟中心”,扩建“高分子材料分析与检测实训室”等相关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就上述事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室建设,不断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会议结合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和实践教学工作需要,研究同意上述项目建设。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设等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办公室 郝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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