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费统一报销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2-06浏览次数:2161

  由于财务处将于12月25日起暂停报销进行年终决算,门诊医药费需要报销的同志,请于12月20日前将报销的医药费发票、处方、病历等送交校医务室,12月20日人事处、医务室等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定于12月21日、22日两天报销。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06.12.6
  • 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官微
  • 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官方微博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