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学院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学院教学安排,本学期将对全院非毕业班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对大学生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测试成绩是学生毕业条件之一,如果测试不合格就不能毕业。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时间与地点:
1、对象:05级、06级高职班学生。
2、时间:从2006年10月16日(第七周星期一)开始测试。(具体安排请到各系部查询)
3、地点:院体质测试中心(基础部办公楼六楼)
二、测试项目与测试程序:立定跳远测试→身高体重测试-→坐位体前屈→肺活量测试 → 台阶试验测试 → 测试结束、退场。
三、测试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的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各个项目的测试。学生证丢失的学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
2、各班体育委员在测试前一天与任课体育教师联系,班长和体育委员负责测试秩序,带领全班同学提早10分钟到指定测试地点集中,并做好测试前的准备活动。
3、学生持本人学生证按规定时间测试,有特殊情况向任课教师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4、参加测试的学生要求身着运动服、运动鞋。
5、严禁测试作弊,一旦查实则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肺活量吹嘴由测试中心提供,用后请将吹嘴放入消毒桶内消毒,不得擅自带出测试室。
四、学生免于执行《标准》的办法
1、凡因病或身体残疾不宜执行《标准》的学生,可由本人填写一式二份《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2、“申请表”经所在系(部)、医务所、班主任(辅导员)、体育教研室、教务处核准后,可免于执行《标准》,所填“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毕业时与及格学生同等对待。
3、“申请表”请到各系(部)或体育教研室领取,于测试前5天交给体育教研室。
联系人:周勋老师 陆文生老师 杨永祥老师
联系电话: 3445921
基础部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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